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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戶才是品牌創新的點談到品牌,在當#品牌創新#前的商業和品牌營銷環境下,幾乎每一場與產品相關的會議,都會提到“用戶”。每一場與討論市場策略和營銷方法的會議,也都會提到“用戶”。“用戶”是品牌創新的起點,也是企業商業變現的終點。可“用戶”是什么? 用戶不是個體的自然人;用戶是某種心理需求的集合(興趣、態度、愛好、價值觀、行為或者習慣)。 理解用戶是什么,對企業的決策層、管理層、品牌人員、產品經理、銷售團隊來說,至關重要,對制定企業的品牌戰略更是意義非凡,只有清楚定義用戶是什么,才能理解為什么公司全員,都需要從不同的視角研究用戶的重要性。 理解了用戶是什么?才能通過研究用戶行為背后的消費動機和消費原理,打造出超級爆品和設計出高效率的營銷閉環(這里講的營銷,指的是創造顧客的過程,而非單純的廣告、傳播或者促銷),也才能回答企業的品牌因何而存在! 在常態下,對于用戶,大家有不同的理解,大部分人對用戶的理解是自然人。 以微信作為例子,一般的統計報告可能顯示其“用戶”為13億,如果把微信的其它功能(如支付、公眾號、小程序、朋友圈、視頻號、微信群等)全部刪掉,只留下通訊的功能,微信的用戶數量可能還是13億,但微信的商業估值可能立即從目前的3000億美元變成100億美元。這種將用戶定義為自然人的做法,在互聯網產品上并不適用。 那在消費品上適用么?喝茅臺的群體未必有喝五糧液甚至郎酒的群體多,但是茅臺酒的市值超過了2萬億人民幣,是五糧液或郎酒的N倍,品牌的價值 ,歸根到底是產品和用戶的不同,也就是需求集合的不同。 所以,從商業和市場的視角來看,用戶不是自然人,用戶是某種需求的集合。 從需求的集合來看,一個自然人可以分別是成百上千種產品的成百上千個用戶,也可以是同一個公司的不同產品和服務的多個用戶。 舉個例子:當一個用戶在吃火鍋時,他怕上火,他每次在吃火鍋時,都會喝3瓶王老吉飲料來預防上火。那在此場景下,這個用戶就是王老吉的用戶。假如這個用戶,他在吃火鍋時,他認為王老吉可以預防上火,菊花茶也能夠預防上火,他有時喝王老吉,有時候喝菊花茶。那王老吉只獲得了半個用戶。 繼續拿大家都在使用的微信來舉例,假如通信功能的用戶是13億,微付支付的用戶是5億,公眾號的用戶是7億,按需求來算,微信的用戶就不是統計意義上的13億了,而是超過了13億。 再比如某個公司說自己有10個用戶(注冊用戶)過億的APP,但注冊用戶不算真正的用戶,有某類需求時他們是不是使用這些APP來滿足這類需求才是關鍵,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,這里說的10個注冊用戶過億的APP,并不等于10個用戶過億的APP。 所以要理解用戶的行為背后的邏輯和原理,商業和營銷活動才能有條不紊的進行,有了用戶模型,品牌才能更好的創新。 |